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XH2025-NK-ZG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莲花艺术学校弱电智能化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中36、评分标准:一、人脸识别摄像机(6分)(评审依据:以上 1-2项须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 CNAS 标志的检验(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及该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 的报告编号查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对其他投标人存在排他性。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36、评分标准:二、视频存储磁盘阵列(9分)(评审依据:以上 1-3项须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 CNAS 标志的检验(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及该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 的报告编号查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且需要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对其他投标人存在排他性。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中36、评分标准:三、综合安防管理平台(9分)(评审依据:以上 1-3项须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 CNAS 标志的检验(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及该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 的报告编号查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且需要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对其他投标人存在排他性。
针对以上3个质疑事项统一回复:1、因本项目弱电智能化系统涉及学校的视频监控系统、一键报警系统、车牌识别系统等,明显具有教育行业重要性和特殊性,是确保学校正常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安全保障。针对本项目需要采用的人脸识别摄像机、视频存储磁盘阵列、综合安防管理平台等设备(系统),公安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止是企业标准,同时也是涵盖了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一方面是为了杜绝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肆意编写投标产品参数,另一方面是为了杜绝对于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都有人恶意篡改,基于这两者考虑是为了杜绝投标人强行应标,以次充好,从而导致评委因无权威性的参考依据而影响评委客观评标,最终影响到项目质量。
2、公安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单位,是国家级单位,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其效力大于其它第三方检测机构,是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性能及效果的重要证明。
3、公安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并未指定某一特定检测机构,公安一所、公安三所、公交检、公警检的报告都可作为佐证,不存在排他性。
综上,对本项目评审因素提出的问题,均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原因导致的答疑公告被称作为变更公告,不影响此答疑公告的效力。此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兴康教育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康区南水新区天马山大道体育公园体育场
联系方式:15870717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欣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蓉江东路243号3楼
联系方式:0797-6666911
3.项目联系方式
叶梅梅(采购代理机构):0797-666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