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3年12月5日
招标编号:0701-134050020470(采购编号:2013-B0701-A-186)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工艺技术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央电视台新台址总控及传输系统技监等——高清监视器、总控播出信号压缩系统扩充采购(第二部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服务/货物需求一览表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相应内容
总控播出信号压缩系统扩充采购(第二部分)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中所有品目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合格投标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包:高清监视器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3) 投标人必须为投标设备制造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产品制 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设备的唯一授权书;
(4) 投标设备为业内国际知名品牌,在国际知名电视台(如BBC、CNN等)或国内省级以上电视台有三年以上同类型产品的应用实例,投标人应出具相关案例业绩证明材料(厂商提供,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签约时间、用户名称、单项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内容,须附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5) 投标设备要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投标时须提供3C认证证书;
(6) 投标人至少有3年以上的广电行业从业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 投标设备在广电行业内占有率高,产品线完备,并可以满足日后系统升级带来的新需求;
(8) 投标设备为自有成型产品,有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支持7×24小时运行;
(9) 投标设备厂商须在北京设有办事处、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配备服务维修中心,有所投标产品相关的备品备件,应有足够技术支持力量,可满足故障响应要求,即两小时内到达新址现场,须提供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10) 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包:总控播出信号压缩系统扩充采购(第二部分)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3) 投标人必须为投标设备制造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产品制 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4) 投标设备制造商须具有产品设备或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书。产品设备认证书如:3C、CE或UL等;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如:TL9000、ISO9000/9001或ISO14001等;
(5) 投标人需承诺在北京设有办事机构,配备有专职售后技术支持人员,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的故障应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请提供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6) 投标人所投设备应具备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支持7×24小时运行;
(7) 所投编码设备的Dolby音频编码功能需经过Dolby公司测试认证,且测试结果满足全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Dolby公司针对该产品的正式认证文件;
(8) 投标人需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测试及设备功能验证测试,并满足测试要求的所有项目。其中,技术指标测试需经招标方、投标人以及有权测试方三方签字确认;设备功能测试须经招标方、投标人、总控播出信号压缩系统集成商三方签字确认。两份签字确认后的测试报告均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 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签署《技术指标测试及设备功能验证测试承诺书》功能测试承诺书(5).doc;
(10) 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25日期间(其中本项目第2包-总控播出信号压缩系统扩充采购(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至2013年12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到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角标书室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室联系人:杜庆;联系电话:010-6334828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国内50元人民币。
3、投标样品要求及递交: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样品(监视器及配件1套),以备招标人封样,并应于2013年12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此款仅适用于本项目第1包-高清监视器)
4、投标产品技术要求、技术指标测试和设备功能验证测试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及附件-《总控播出信号压缩系统扩充采购(第二部分)——AVS+编码器、解码器、接收机功能测试要求》。(此款仅适用于本项目第2包--总控播出信号压缩系统扩充采购(第二部分))
5、功能验证测试组织实施要求(此款仅适用于本项目第2包--总控播出信号压缩系统扩充采购(第二部分)):
(1)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公告第4款要求的投标产品样机,用于招标人的功能验证测试,并在递交测试样机前完成设备的调试。本次功能验证测试期间,其样机及元器件均不得进行更换。
(2) 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20日18时前将测试样机密封封装在包装箱内后加盖封条送达招标人指定测试地点(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2号中央电视台新址;联系人:潘晓菲;联系电话:010-85026290;邮编100020),逾期递交设备恕不接受;招标人负责场地环境以及供电服务。
(3) 测试工作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测试过程中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派遣至少1位技术工程师在现场随时配合测试方工作。
6、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12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通用技术大厦311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额为: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5%,但不高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的形式支付,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定于2013年12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1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派代表1-2人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邮 编:100055
联系人:高妍宁
电 话:(010) 63348262
传 真:(010) 63373520
电子信箱:gaoyanning@ i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77835001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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