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区赣江东岸污水管网
建设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赣江东岸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已经青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吉青发改招标核字【2025】13号)文批准,招标文件已由建设监管部门备案。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城市管理局
二、工程名称:吉安市青原区赣江东岸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
三、工程地点:青原区赣江东岸主城区
四、工程概况:补充完善青原区赣江东岸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空白区域,对市政污水管网错混接进行改造、修复。 具体为在青原区赣江东岸主城区新建污水管网14.91公里,改造污水管网22.48公里,路面修复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招标控制价:113082738.87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青原区赣江东岸主城区文穆路等53条道路新建污水管网14.91公里,改造管网22.48公里,污水管网原位点状修复352 环,主要建设内容:新建DN300污水管网0.14公里,新建DN400 污水管网13.2公里,新建DN500污水管网1.14公里,新建DN600 污水管网0.24公里,新建DN800污水管网0.18公里;改造DN300 污水管网0.75公里,改造DN400污水管网11.33公里,改造DN500 污水管网2.96公里,改造DN600污水管网1.77公里,改造DN800 污水管网0.69公里,改造DN1000污水管网0.16公里,改造 dn1200污水管网4.83公里;DN300局部修复26环、DN400局部 修复182环、DN500局部修复18环、DN600局部修复22环、DN700 局部修复44环、DN800局部修复20环、DN1000局部修复40环,路面修复等。
九、建设工期:300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要求(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委托代理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2、投标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需同时提供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各一名,专职安全员三名。施工员、质量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市政专业。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上午9:30分前
2、开标时间:2025年8月13日上午9:30分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
十五、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 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须 提 供 “ 江 西 住 建 云 平 台 ”(http://zjy.jxjst.gov.cn)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和“三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三大员”住建云查询结果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岗位证书一致,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本工程拟派的注册建造师、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 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考虑到不同省份社保缴纳证明要求有所不同,现明确社保缴纳要求根据各省规定查询,但需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证明并加盖公章。(各省不一的以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凭证;
(4)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5)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2022〕6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
(8)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关于投标文件的温馨提示:请投标单位合理安排投标文件上传时间错峰上传,如果出现投标文件异常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1)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开标之月前(含开标之月)60个月(以竣工验收材料上时间为准)内必须承担并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9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建设内容须包含管道工程)相关业绩 (投标人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1、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2、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4、经图审的施工图纸。该业绩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企业提供的业绩材料须完全体现业绩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不合格。考虑到不同省份材料名称有所不同,现明确:业绩可提供相当于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的签字盖章文件(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此类名称不同于上述竣工验收材料的,需同时提供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性文件佐证,且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处将进行严肃处理。)业绩查询: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查询路径所体现的业绩查 询结果应完全响应业绩要求指标,不符合要求或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同样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查询路径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秦文威 联系电话:0796-70235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新 联系电话:0796-8289822
吉安市青原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