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石院明德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0】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石院小学校,建设资金为台资企业捐资和县财政及学校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占地约600平方米,新教学楼一幢(三楼一底共四层),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及教学楼周边道路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县石院小学校
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璧山县石院明德小学教学楼工程施工图、图说、图审报告及补充说明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均属本次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容均属报价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三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认证),2007年至今承建过2个及以上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教学用房建筑工程,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2009年在璧山县进行房屋建筑施工的企业,如出现过延误工期等不良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夹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于2010年10月29日至2010年11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下午17:00时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验原件)至璧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本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璧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和 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石院小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曹先生 张先生
电 话:13883132609 电 话:023-67518336 023-67891006
传 真: 传 真:023-6789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