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源市第十八中学教学楼工程 已由 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辽源市第十八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辽发改社字[2010] 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第十八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各占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辽源市第十八中学教学楼工程监理及施工工程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辽源市第十八中学教学楼工程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辽源市第十八中学教学楼工程工程监理
2.3工程概况:建筑面积:3500㎡;层数:4层(局部五层);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 辽源市第十八中学院内(龙山区工农乡建新村) ;
2.5 第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 年10月30日总期103日历天。
2.6一标段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标准。
2.7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8二标段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第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购买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后须到辽源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投标备案手续,将备案合格通知单报送招标办备案;购买第二标段招标文件,须到辽源市质量监督站办理投标备案,将备案合格通知单报送招标办备案(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4日至2010 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辽河大路209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0 年_7月15日_13 时 30 分,地点为 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
第一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第二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源市第十八中学
地 址:龙山区工农乡建新村
联系人: 高玉升 电 话: 138437005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郊区公路段101室
联系人:王继武
电 话:0437-3232235、0437-5087058 2010 年 6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