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D2-SA14-02(0660-09370679、NJHW-090907)
南京地铁地铁二号线东延线和一号线南延线已经国务院批准立项(发改投资[2008]287号、发改投资[2007]570号 ),并得到国家和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铁办公自动化系统改扩建项目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进行资格预审,对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独立法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正式投标。现将资格预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京地铁办公自动化系统自2005年地铁运营以来,基本上能满足地铁建设、运营、资源开发的管理需求。随着南京地铁三线建设及开通,既有地铁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网络及系统容量、系统功能已不能满足实际要求,需对地铁办公自动化系统软硬件平台进行改扩建。
改扩建范围:地铁大厦信息中心升级,小行基地运营信息中心升级,二号线一期工程、东延线工程(含东东延)、一号线南延线工程(含大学城段)、既有一号线、地铁大厦和所街主变电所的信息网络系统改扩建。
工程规模:57座车站、2处车辆段、2处停车场、1座办公楼(地铁大厦)、1座主变电所(所街)。
网络及系统容量:满足4000注册用户的办公接入。
覆盖南京地铁三大主要业务(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以及人力资源、财务、合同、市场营销、法律事务和其它有关部门的业务。
1)业务需求分析
2)系统方案设计
3)系统集成设计与管理,并对既定功能的实现负总责
4)系统的运行维护
拟招标范围包含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供货:改扩建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
2)服务:在招标人组织下,负责设计、设计联络、生产进度/计划安排、接口管理、相关设备的调试管理、厂验(质量保证,工厂测试、试验、验收)、到货验收、安装、调试、联调、试运行、用户培训、技术文件等,对质保责任期负全部责任;负责对既有系统的升级改造,增添和替换相应的设备。
拟招标范围包含系统软件平台改扩建的设计、开发、改造、集成和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南京地铁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要求,完成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改造、采购等。
2)完成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平台与硬件平台的集成,并集成整合既有第三方应用
软件系统、接口调试和功能的实现。
3)相关服务:在招标人组织下,负责设计联络、进度/计划安排、接口管理、相关软件的调试管理、软件测试及验收、安装、调试、联调、试运行、用户培训、技术文件等,对质保责任期负全部责任;负责对既有系统的升级改造,集成和增添相应的功能需求。
1.3 项目进度计划
1 | 资格预审 | 2009年7月-8月 |
2 | 招标时间 | 2009年9月 |
3 | 合同签订时间 | 2009年11月 |
4 | 咨询服务、设计联络 | 2009年11月~12月 |
5 | 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 2009年12月~2010年3月 |
6 | 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 | 2009年12月~2010年6月 |
7 | 系统硬件平台调试 | 2010年4月 |
8 | 系统硬件平台开通使用 | 2010年5月 |
9 | 系统软件平台调试 | 2010年6月 |
10 | 系统软件平台正式使用 | 2010年7月 |
仅供参考,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进行调整。
1.4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4. 1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4.1.1. 资格: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4.1.2. 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如有软件分包单位,软件分包单位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1.4.1.3. 资质:
(1) 申请人应具备承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能力,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
(2) 申请人应具备或其选择的软件分包单位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省级(或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 申请人应具备或其选择的施工分包单位具备以下条件: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业企业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1.4.1.4. 业绩:近三年具有相同/类似的工程项目经验;
1.4.1.5. 财务及资信状况:提供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过去三年内应无违约和违法行为。
1.4.1.6. 质保体系: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ISO相应的认证等。
1.4.2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售后服务:具有为本工程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供应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申请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同为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5 申请人在递交资审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供核实:
1.5.1 营业执照;
1.5.2 资质证书;
1.5.3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5.4 证明业绩的合同
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4.7相关业绩汇总表中所列业绩的原件)
1.5.5 资信证明及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5.6 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1.6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及接收
1.6.1 发售时间:自2009年7月31日起至2009年8月19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6.2 发售地点:南京山西路120号1楼大厅
1.6.3 售 价:每本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1.6.4 接收时间:2009年8月20日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接收。
1.6.5 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2209室。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京采购与招标网“www.njbidding.com.cn”、南京地铁网站“www.nj-dt.com”等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1.8 资格预审基本要求
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招标人作出有依据的判断。若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且取消今后参与南京地铁工程投标的资格。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材料证明其资质、业绩、经验等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
招标人在完成资格预审后,将按照本公告中的规定确定最终入围的申请人。招标人将在正式发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通过资格预审并入围的申请人。
招标人: |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 址: | 南京市中山路228号 | 邮编: | 210008 |
联系人: | 秦治国(商务) | 传真: | 025-51892765 |
联系电话: | 025-51892659 | | |
联系人: | 宋大治、李鲸(技术) | 传真: | 025-51891955 |
联系电话: | 025-51890202 025-51892496 | |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南京山西路120号2105室 | 邮编: | 210008 |
联系人: | 张 晶 | 传真: | 025-51891955、025-86635639 |
联系电话: | 025-51891955 | | |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 二〇〇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