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愿书征询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
项目名称: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贷款编号: L0543A
项目编号: P000543
任务名称: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运行维护咨询服务
合同号:XXPMO-Services-02
中国政府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申请了一笔贷款,用于亚投行贷款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并计划将部分贷款用于本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运行维护咨询服务。
本咨询服务(下文简称“服务”)内容包括根据亚投行贷款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建设内容、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设计和开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计划编制(含项目投资概算、年度投资计划、采购计划)、合同采购及实施、工程进度和财务进度监测、绩效监测以及财务管理、提款报账支付等信息进行管理,实现信息的逐级上报和多级共享,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水平。本项目中的郑州市、新乡市、焦作市财政局(市项目办)、河南省财政厅(省项目办)和其他相关地方财政局及水利、交通、住建、应急等相关项目实施机构,相关县(市)级项目单位,及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承包商、监理公司,都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或上报数据。咨询服务计划于2022年启动,2025年结束。
新乡市亚投行灾后重建贷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符合条件的咨询公司(下文简称“咨询顾问”)提交本咨询服务的意愿书。有意向的咨询顾问应提供满足要求的相关资料,证明其拥有开展服务所需的资质和相关经验。短名单标准将考虑咨询公司的下列资质:
1) 在过去的5年( 2016年12月~2021年12月)至少成功开发和实施过两(2)个类似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具有国际金融组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运行维护经验的咨询机构优先考虑。
2) 咨询公司具有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有能力调动团队执行本服务。
本咨询服务不接受联合体递交意愿书。
要求递交的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但不限于:
i) 公司名称和营业执照;
ii) 联系人及其详细信息(如地址、电话号码、E-mail地址等);
iii) 公司的总体介绍或宣传册;
iv) 公司组织机构、人员和设施情况的描述;
v) 过去10年完成的项目情况表,包括已完成和正在执行的项目;
vi) 公司认为能体现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公司竞争力的其他必要文件;
有意向的咨询公司应注意亚投行于2016年1月发布的《采购政策》第5.9款以及于2016年6月2日发布的《受款方采购指南临时操作指引》关于利益冲突政策。
将根据亚投行《受款方采购指南临时操作指引》中描述的基于质量和费用的选择方式(QCBS)选择一家咨询公司。
其他信息可以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2:30至5:00办公时间内到下文地址获取。
意向函(中文版一份、英文版一份)必须于2022年4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提交至下文地址。
新乡市亚投行灾后重建贷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件人:李坤义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东段698号
电话:0086-373-3688776
电子邮件:ythdk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