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国家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运维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C-ZC2109000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国家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运维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西青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北大街与华科三路交口华鼎智地1号楼1-406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C21090004
项目名称:国家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国家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运维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667.7万元
最高限价:667.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421 |
421 |
其他服务 |
热线及经办能力相关日常运营工作。国家热线中心作为职能主体,对被委托方下达目标任务及管理。被委托方需以驻场办公形式(驻场人数不少于20人)提供服务,同时具备7*24响应服务能力 |
第2包 |
否 |
137.2 |
137.2 |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
开展的全国医保热线摸底调研、系统和业务培训;经办能力建设培训、轮训以及各省调研指导等相关工作。同时,利用短视频、微博、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全国医疗保障服务政策、信息。以及与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满意度相关的测评、测评结果发布,医疗保障服务信息的发布等 |
第3包 |
否 |
36.5 |
36.5 |
其他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
围绕全国医保服务热线体系和对接整合建设、运行管理、考核监督等制度规范课题的研究 |
第4包 |
否 |
36.5 |
36.5 |
其他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
围绕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标准方向的课题研究 |
第5包 |
否 |
36.5 |
36.5 |
其他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智能服务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内容的研究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残联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03日 到 2021年11月10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北大街与华科三路交口华鼎智地1号楼1-406
方式:天津市西青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北大街与华科三路交口华鼎智地1号楼1-406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北大街与华科三路交口华鼎智地1号楼1-4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文件。缴纳方式:电汇。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只接受投标人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汇款信息:开户名: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浙商银行天津南开支行,银行帐号:1100000310120100170278。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于开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未中标人持未中标人开具的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未中标人财务章)及汇款信息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采购代理留存)、中标人开具的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中标人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在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上要求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38号金融广场大厦A座14层1401
联系方式:022-83122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北大街与华科三路交口华鼎智地1号楼1-406
联系方式:022-23786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朋
电 话:022-23786691
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