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鄞州区东郊街道智慧城管代整治及应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21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SCG[2020]202
项目名称:鄞州区东郊街道智慧城管代整治及应急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子包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
1 |
鄞州区东郊街道智慧城管代整治及应急处置服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800000 |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告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至 2020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以潜在供应商的名义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以游客名义获取的采购文件不予认可,其投标视作无效投标):
售价(元):0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或“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注册的投标人获取路径:【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2)未注册投标人获取路径:【商家入驻】—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注册流程: https://ms.zcygov.cn/pages/register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得完整的采购文件及所包含的采购需求(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媒体: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郊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3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818773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818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贸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翠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朱嵩琦 刘翠央 李娜
质疑联系人:朱嵩琦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8116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八、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开标现场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3.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测体温、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4.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924932337@qq.com)进行收发。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函》格式内容填写。
6.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疫情结束后本条款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