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公安局“天网”监控体系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期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252020602543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7-29 17:03 |
采购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公安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供应商:中国移动凉山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25号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原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投标人或其上级公司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该资质,则需提供与具有该资质的本地运营商签订的网络租赁协议。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发售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0-07-30 09:00到2020-07-31 17:00 |
采购文件售价 |
30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网上发售 |
洽谈时间 |
2020-08-05 14:00 |
洽谈地点 |
会理县学苑路23号(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会理县公安局,18981552614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889号西城国际14楼14—18号,028-61524067(报名咨询)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张女士,0833-2485290/2350977-811 |
预算金额(元) |
3039000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详见采购文件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为推进智慧型平安城市建设,有效开展指挥调度、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城市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打防管控工作的可视化、立体化、智能化,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感及满意度,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了“天网”监控体系一期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为中国移动凉山分公司,三年服务费共计7877448元(按前端设备数量分摊服务费),供应商提供的硬件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各类功能的前端摄像机等设备共计410路,另一部分由使用操作平台、4个视频控制中心、存储系统、各类功能服务器等组成。2019年11月9日,县公安局、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县采购中心、采购评标专家共同对项目进行了合格验收并投入使用。 2020年,按照《凉山州公安局重点工作推进任务书》、《2020年度凉山公安信息化工作推进方案》的工作要求,以及我局工作的实际需要,现需要在“天网”监控体系一期的基础上进行补点扩容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为补充前端人脸识别设备130路、全球眼球机16路、全球眼枪机2路,以及扩充后端存储系统容量且增加多套流媒体服务器优化视频显示数量和调取速度等,并将扩充的前端各类设备接入“天网”监控体系一期搭建的后端服务器及使用操作平台。本次扩容建设内容须无缝的接入到一期已建成的项目中,为保障系统的平滑扩容、无缝接入,保持技术体系的一致性,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避免异构系统对接集成中潜在的由于知识产权保护而导致的项目对接困难甚至失败,降低项目建设的沟通成本,降低运维复杂度,从而降低项目的综合社会成本。我局拟以中国移动凉山分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实施单一来源方式的“天网”监控体系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各类前端设备的服务费不高于 “天网”监控体系一期的成交价格。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之规定,特申请主管部门批准我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会理县公安局“天网”监控体系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期项目的采购。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dyly/2c92409d729ffb2d0172a157cdac0207.html。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
附件 |
附件 |
备注 |
1、在购买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采购项目编号以采购文件上的编号(5134252020602543号)为准,其他招标事项以最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3、本采购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