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的委托,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夏财采计[2018]00662号的要求,对“江夏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WHXY-WHS-GC-2018-224-02
二、项目名称:江夏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三、招标内容:江夏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系统集成及江夏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二阶段前端点建设;江夏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二阶段前端点建设主要包括前端视频监控系统、前端卡口系统、前端电子警察系统、前端违停抓拍系统、前端多维感知系统、深度应用平台、社会资源接入、区域综合防控系统、数据机房网络子系统、视频监控中心改造等建设内容及五年运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工期: 210 日历天
五、预算控制价: 5703.788212 万元(超过控制价废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30日时起至2018年8 月3日止(北京时间上午9时-11:30时,下午14时-1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商业广场一期23栋16楼。
八、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需进行澄清或认为招标文件有倾向性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就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条款或排他性条款等提出疑义和建议)的,均应在2018年8月6 日9时前(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在此期间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2日14:30时前。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商业广场一期23栋16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 开标时间:2018年8月 22日14:30时。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商业广场一期23栋16楼。
十一、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和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书面投诉。
采 购 人: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
联 系 人:李 峰 联系电话:027-85391656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商业广场一期23栋16楼
联 系 人:梁冠军 联系电话:027-81813431
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363102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