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0677-4ZCG180602-16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 :邯郸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任红光 1510000077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樊兴国 17606351867
采购预算金额:19261000.00
采购用途 : 智慧交管(互联网+)及智能信号机控制系统建设#detail##_##_#
项目实施地点 :邯郸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留存:(以下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不能出示原件,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不予受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基本条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或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明原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是否合格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评审时确定。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7-1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7-16
时刻说明: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31 09:00
开标时间:2018-07-31 09:00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635-2928832
受理质疑电话:17606351867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