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七里桥等七处路口红绿灯和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蕲春县七里桥等七处路口红绿灯和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应招标人要求,将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项:
投标代表必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应提供2017年1-6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2017年劳务合同为证);
现变更为:
投标代表必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应提供2017年劳务合同为证);
招标公告及文件与之对应条款均作变更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