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罗源县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院信息化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院信息化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LQ20175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购买标书)、郑小姐(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电话:0591-63037991(购买标书)、0591-63037983(项目负责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罗源县医院
地址:罗源县
联系方式:龚科长136095717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0591-630379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等级保护综合平台,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和要求>
DICOM服务软件,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和要求>
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号快速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手机号登录系统,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和要求>
支持符合ISO7816-3标准的T=0、T=1通讯协议。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和要求>
CPU:≥英特尔酷睿处理器I3-6100(3.7G6M缓存);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和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合同包四):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且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有效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胶装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可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官方网站公告等);3、投标人需书面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信息记录打印件或网络截图;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5.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招标文件“第三章: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若有要求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ISCCC认证、节能等),均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3C认证证书、ISCCC认证、节能清单),否则其投标无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条款释义及其他具体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说明中“3.合格的投标人”及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1.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6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告厅(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须持以下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3、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25号;
3、招标文件中其他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