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6]423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货物为配电箱和集控箱,招标人为 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16年度第一批农网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框架采购,适用于“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范围内的配电箱和集控箱框架采购活动,招标人有权根据原材料价格走势、市场供需形势及项目投资计划???整情况,对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作适当调整。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协议范围内无实际需求或达不到预估需求或者超过预估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本次招标相关招投标风险情况下自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3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配电箱和集控箱框架招标
招标编号:NWGZSJ2016HW-PDX(8)JD
1.4 项目使用单位: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各所属企业
1.5 实施地点: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各所属企业供货区域
2.招标货物内容(规模、标包、范围、交货期等)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标包、交货期
货物名称 |
单位 |
总数量 |
交货期 (日历天) |
|
标包T01 |
(不锈钢配电箱、集控箱) |
只或台或套 |
4467 |
30 |
标包T02 |
(不锈钢配电箱、集控箱) |
只或台或套 |
6085 |
30 |
标包T03 |
综合配电箱 |
只或台或套 |
311 |
30 |
标包T04 |
综合配电箱 |
只或台或套 |
335 |
30 |
标包T05 |
综合配电箱 |
只或台或套 |
320 |
30 |
标包T06 |
综合配电箱 |
只或台或套 |
322 |
30 |
标包T07 |
综合配电箱 |
只或台或套 |
327 |
30 |
标包T08 |
综合配电箱 |
只或台或套 |
314 |
30 |
备注 |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 2、中标规则(特殊情形除外):项目分为8个标包,限制最大中标数2个。即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任意多个标包的投标,但最多只可能获得其中2个标包项目(包括流标后重新招标的)的中标资格。如同一投标人在2个以上的标包综合得分最高,则按标包采购规模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推荐为2个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包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2.2招标范围:按相应标包合同协议期内使用单位发出《供货单》范围的货物供货及合同要求履行的各项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的厂家或代理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厂家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投标标包货物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代理品牌一样时多个标包可以共一份厂家授权书);如代理商自身能生产本次招标货物类型的,不允许在本次招标的任何标段中代理其他生产厂家的产品投标。
3.3认证证书: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
3.4投标产品具有国内(外)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报告。(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须具备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CNAL(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实验室,或具有国际知名实验室如荷兰凯玛KEMA等)。
3.5业绩: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内生产厂家在国内电力工程中供货业绩不少于50000台(套)(供货协议为准)。
3.6诚信:投标人和生产厂家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1)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行为,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投标期间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被查封)状态的;(3)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以上行为或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及以上行为的;(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在评标时查询到企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企业(包括代理商和生产厂家)或委托代理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项目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备注:不同代理商持同一厂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时,以最先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准,其余投标无效。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查),到文件发售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材料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发售
5.2.1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 月29日(25日、26日正常接受报名)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发售。
5.2.2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楼307室、308室
5.2.3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每份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于当日上午8:00~9:00提交。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详见大屏幕上方)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递交,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时)或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递交时)、递交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网www.guangxibid.com.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30号 |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
邮 编: 530023 |
邮 编:530022 |
联 系 人: 韦工 |
联系人:杨桂萍、张嘉莉 |
电 话: 0771- 6755665 |
联系电话:0771-2829969、2810302 |
传 真: |
传 真:0771-2810302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212940116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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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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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087886120100304013378 |
日期:2017年3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