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鄞州区道路智能化交通设施定点采购(第二期)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
二、项目名称:鄞州区道路智能化交通设施定点采购(第二期)监理项目
三、公告期限:2016年10月11 日—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 |
主要内容 |
服务期限 |
1 |
鄞州区道路智能化交通设施定点采购(第二期)监理 |
电子警察设备、SCATS设备等安装采购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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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时间:
6.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6.3、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电话: 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十、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横路2277号
联系人:王世怀
联系方式:0574-8815363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勇、方芸、陈健、李艳、方巧飞、印莹、蒋海佳
联系电话:0574-88090063 0574-87425383
传真:0574-87425391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