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之星”科研生产基地项目智能化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新华之星”科研生产基地项目智能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锦江区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锦发改备案(企)[2011]7号、锦发改备案(企)[2013]11号、锦发改备案(企)[2015]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锦发改招[201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成都市城南三环路外侧锦江工业园区内(锦江区柳江街办四、五组)。
2.2建设规模:项目主体地下4层,地上42层,建筑高度173.2米,总建筑面积226714.5。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该建筑为一类高层办公楼,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一级,耐火等级为地上一级,地下一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3类。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2.3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含总说明)所示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2013年以来已完工或在建至少2个公共建筑类单项建筑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川内业绩。(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成都市建委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 11 日至2016年10月 1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上述时间内到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的网络系统凭投标人CA证书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交易服务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28-86694886)。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
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11 月 4 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公示栏。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玉龙街55号
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黎先生
电 话: 028-86512053
传 真: 028-8651205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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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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