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广播电视台演播传媒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2016年9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款现修改为: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
建建[2015]190号文件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招标工程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4.1.1款现修改为: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于同一个封套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款“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现修改为:
“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基准价=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3-12“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2)”现修改为:
“附表3-12: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1)
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1)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从0开始每升1%减2分,即100-2*100X | 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100% | |||
2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100分 | ||||
3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从0开始每降1%加1分,即100+100X |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最终投标价 | 基准价 | X值 | 投标报价得分 | |
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 | ||||||
备注:
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
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
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4.基准价公式:
基准价=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
5.投标报价加分最多加3分,投标报价最高得分为103分。
6.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招标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台
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 12 号
联系人:佘女士
电话:0743-21105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08 号水岸天际1 栋915 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43-852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