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1606-00117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体育中心委托,对长春体育中心体育场音频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体育中心
三、项目名称:长春体育中心体育场音频系统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16-03-8068-Z01
采购项目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JM-2016-03-8068-Z01 2000000 0 0 20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6 年 06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6 年 06 月 08 日 10 时 55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6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6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6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长春体育中心体育场音频系统
十九、交货地点:南关区自由大路35号南岭体育场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设备进场后,支付应付款的30%;初验后支付应付款30%,验收合格后,支付应付款的30%;壹年后支付剩余10%。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1)、整体系统建设完成后,中标单位应对整个系统进行联调并进行详细的测试,测试结果需满足投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指标,项目完成初验。 (2)、系统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如出现故障而使系统无法使用的,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3)、在试运行期间,若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时,中标单位应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免费进行更换和维修。 (4)、中标单位应拟定验收计划和验收内容,并应形成正式文件,供买方确认,买方有权进行必要的修改。 (5)、系统试运行正常结束后,由买方组织验收,通过后即告系统验收完成。
二十四、售后服务:1、中标后需提供系统现场施工详细设计图纸及建设方案; 2、中标方需采购包括整体建设项目所需要的设备、项目相关铺设线缆、电缆及辅助配件。保证调试后各系统的稳定运行; 3、对用户实行免费培训,人员数量及培训时间由招标方进行组织; 4、准备验收工作的相关技术文件,并提供设备操作手册、系统配置手册、使用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等; 在接到维修电话或通知后,在2小时响应,中标方经电话或其它远程维护方法后,不能达到维修效果,需承诺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进行修复,保障系统及设备的正常使用。如在24小时内无法解决设备及系统故障,中标方需免费向买方提供备用机器,进行临时替换,保障系统及设备的正常使用; 音频系统项目招标的所有硬件设备无特殊要求均至少免费维修壹年; 所有系统的免费维护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20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峥
联系电话:13904302115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88779602
耿聆 电话:88779607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