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丹棱发改立【2015】16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丹棱发改第【(2016)1】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丹棱县张场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张场镇综合文化站文化院坝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丹棱县张场镇场镇 |
实施时间 | 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广场3000平方米,新建舞台、公示栏、文化走廊、篮球场、停车场、绿化、亮化及附属设施 |
建设资金 | 该项目总投资190万元,资金来源为“4.20”地震农房维修加固资金及省级试点镇建设资金。 |
其他 |
施工1 | 张场镇综合文化站文化院坝建设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全国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③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未受到市场禁入限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2013年至今须具有至少1个市政公用工程业绩;⑤、因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年末封账,为避免不能及时退还比选保证金,请比选申请人尽量采用B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比选申请人若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传真至比选人收取(02837283064)。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01月0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01月11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丹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丹棱县支行
账 号:2313402129126426826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一次性报价 | 188.14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6年01月12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丹棱县丹棱镇新村路99号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丹棱县张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丹棱县张场镇
邮 编:6202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37283064
传 真:02837283064
电子邮件(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