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口县城区景观亮化工程 已由江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江发改投资【2015】9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口县城。
2.2 项目规模:三星路、梵净山大道、象狮大道、民俗街以及城区桥梁等区域的重要行政、公共、商业建筑进行亮化,并进行其他辅助工程的施工。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 年12 月21 日至2015 年12 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在江口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持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已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报名时还应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两份)。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12 月21 日至 2015 年12 月25 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在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铜仁市金滩豪苑一单元 L 栋 17 楼 4 号 ) 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 年1 月14 日 9 时00 分,地点为江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和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口县 地 址:铜仁市金滩豪苑一单元L栋17楼4号
联 系 人:周杰文 联 系 人: 杨求程
电 话:15186029999 电 话: 18708566677
传 真: 传 真: 0856—8835577
2015 年12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