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03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大厅智能化服务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厅智能化服务设备
立项编号:CYCG_15_709
项目编号:DH-2015-055
二、项目概况
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
采购用途:公共建设
采购内容:智能化服务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允许进口:否
三、采购人 :北京市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宵云路宵云里1号
电 话 :010-64685270
四、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邮 编:100101
联系人:张朝霞
电 话:010-64956207-8003
传 真:010-64956207-8011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3日~2015年11月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人事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www.ccgp-beijing.gov.cn)及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网(www.bjchy.gov.cn)上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