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审)吴兴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审判保障服务用房等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四)
各投标人:
吴兴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审判保障服务用房等智能化工程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如下:
1.本工程增加技术标内容评审,技术标采用通过制,技术内容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 | 项目细则 |
1 | 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技术措施 | (对系统技术方案的理解、设备配置及功能实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有针对性;施工工程中的施工工艺水平、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施工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及和相关参建单位配合性)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机房工程、安防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排队叫号信息发布系统、背景广播数字电视系统、其他系统、提供重要系统及设备的原厂授权及保质证明书(重要系统及设备指: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中的音箱、功放及无纸化会议设备、机房工程中的UPS、精密空调、集控中心DLP大屏系统等) |
2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安全文明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环境?;ご胧┦欠竦轿?/td> |
3 | 施工班子人员配备 | 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是否能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
4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A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B材料和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和计划 |
5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
2.招标文件P76页中“(二)工程质量奖项42分,其中(1)、(2)、(3)内容取消。”现修改为“同类公检法司项目业绩:自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公检法司同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每个得4分;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每个得8分;最高的20分(业绩证明文件需以下证明材料:政府部门设立的交易机构进场交易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文件不明的,不予给分)以上需提供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3.招标文件中P78页中“(五)企业财政贡献,内容取消。”现修改为“(五)专业工程能力,满分得8分:(1)投标人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得4分(2)投标单位具有专业音响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得4分(以上证书需提供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4.将原先“商务标权重(95%),信用标权重(5%)”,现修改为“商务标权重(90%),信用标权重(10%)”。
5.本项目将于2015年8月26日14:30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开标。
特此通知!
本次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