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qycg.gov.cn)、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s.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根据实际情况,就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采购项目需求书”之“二、商务要求”之“2.★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为系统验收后月租用费用(万元/月),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现修改为:“2.★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为系统验收后租赁(36个月)的总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
●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
●原招标文件与该修改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为准。
●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3-8883046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山县吉田镇鹿鸣中路
2.采购监管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35332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山县吉田镇滨江东路6号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65666
传真电话:0763-3367799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九号康乐花园A10栋(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