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联丰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联丰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石碶街道联丰村商住楼项目智能化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石碶街道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297.14㎡
结构层数:框架结构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418175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鄞州区石碶街道联丰村商住楼项目智能化工程(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其它要求:1、专职安全员一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3、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4、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预算书、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办事处会议室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联丰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联丰村经济合作社
电话:83085258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人(盖章):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经办人:马工、张工
电话:0574-8784286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