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三江口长江之歌广场多媒体水舞声光秀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三江口长江之歌广场多媒体水舞声光秀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办发[2010]2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发改办发[2010]29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南岸。
2.2、项目基本概况:三江口滨江景观工程位于宜宾市南岸,总面积约1000亩(市政绿化920亩,广场80亩),西起戎州桥,东止于大溪口,全长约4.6公里,宽约30米-350米(最窄处位于戎州桥下渡口路段宽约30米,最宽处位于大溪口,宽约350米)。地势总体东高西低,区域起伏较大(高差在20-30米之间),地形复杂多变。本项目位于三江口滨江景观带的B段,包括水景喷泉系统、表演灯光系统、表演音响系统、视频投影系统、城市天幕系统、表演集中控制系统等6个系统。
2.3、计划工期: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招标方案图修改,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2015年8月底前完成施工及相应的测试调试工作投入试运行,9月底前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
2.4.1本次招标为根据招标文件设备清单及概念方案进行B段长江之歌广场多媒体水舞声光秀工程施工深化设计、施工总承包及媒体内容创意创作(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其他专业的配合设计,设备的订货、安装、调试、彩排配合、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系统软件的升级,媒体内容创意创作等);
2.4.2运营期为5年,运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2.4.3五年运营期内创作多媒体节目5套,包括设计施工期间创作的多媒体节目一套。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颁发的水景喷泉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中国音像协会颁发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
3.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舞台工程企业专业舞台音响一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一级及以上资质。
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舞声光表演类或音乐喷泉类项目1个及以上业绩,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由具备3.1条其中之一资质的单位担任。
3.3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媒体水景声光表演类或水景喷泉类或舞台音响灯光类或电气类或自动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备多媒体水景声光表演类或水景喷泉类或舞台音响灯光类或电气类或自动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备多媒体水景声光表演类或水景喷泉类或舞台音响灯光类或电气类或自动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其他要求:(1)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或就本工程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外聘人员的相关证件可以不在本单位),提供单位聘用劳务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证明、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投标项目部人员不作社保要求。
工程施工期间,为保证施工质量和景观效果,中标人应派1至2名专业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施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6日23:59时,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并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费20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6月11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宜宾市叙府路西段1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宾市南岸黑塔路28号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12379624
传 真: 0831237960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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