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装修及智能化工程
施工招标补充文件
一、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中“分值设置”修改为:“总分101分:资信2分,商务投标报价88分,商务标标书质量分10分,企业纳税加分1分。”。
二、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中“企业资质等级:总分为2分,非联合体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资质的得1分;非联合体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的得2分。”修改为“企业资质等级:总分为1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资质的得0.5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的得1分。”。
三、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4年10月14日09:30时。
庆元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