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1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4G图像传输系统及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4G图像传输系统及设备
立项编号:CYCG_14_427
项目编号:DH-2014-015
二、项目概况
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2000000元
采购用途:自用
三、采购品目及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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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指挥中心设备 |
软件平台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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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服务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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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解码器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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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路由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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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网络交换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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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G图传设备 |
前端图像采集设备 |
2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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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G车载无线图传系统 |
2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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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心平台软件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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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巡逻车改装 |
车体结构改造 |
摄像机安装座 |
20项 |
10 |
车顶设备安装 |
2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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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车内装饰拆除及恢复 |
2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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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机械设备改造 |
2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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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配电系统 |
配电系统 |
2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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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逆变器 |
2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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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它 |
2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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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巡逻车内设备 |
车内摄像机 |
2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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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摄像机支架 |
2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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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硬盘 |
2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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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车载控制中心(取证主机) |
2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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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车载云台摄像机 |
2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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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安装配件 |
1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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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随车工具箱 |
1套 |
四、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一号
电话:010-85953808
五、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邮编:100101
联系人:刘宇、张朝霞
电话:010-64956207-8005
传真:010-64956207-8011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朝阳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6)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具有有效的安防工程一级资质证书;
(8)提供有效的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车内摄像机、车载控制中心(取证主机)、车载云台摄像机)
(9)在招标代理机构正式登记备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21日~投标截止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1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安防工程一级资质证书;有效的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车内摄像机、车载控制中心(取证主机)、车载云台摄像机))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www.ccgp-beijing.gov.cn)及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网(www.bjchy.gov.cn)上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