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公安局2014市政四条路交通监控系统项目的补充通知
标号:
关于苏州市公安局2014市政四条路交通监控
系统项目的补充通知
经采购单位确认,现对SZYX2014-G-045招标文件特作以下说明:
采购单位在开标后十天内有权对中标设备(投标文件中一体化高清抓拍单元和一体化高清摄像机涉及系统的关键技术指标,打★部分)进行符合性测试,中标人也有义务配合测试,如果测试发现提供的设备与投标文件响应产品技术描述不一致时,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合同。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