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期工程项目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 招标编号:ZZ21415838;
二、 采购表编号:行政(13)0489;
三、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期工程项目管理项目.
四、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三期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58万元。
2. 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3. 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授权承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检测任务的授权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1年08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5.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公安部授权承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检测任务的授权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报名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八、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九、 投标截止时间:
十、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一、 开标评标时间:
十二、 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三、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五、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
电 话:(0760)87161469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人: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