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的委托,于2014年7月7日对“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三期视频监控工程建设”【项目编号:0877-14GZTP01C01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P30页中“▲(4)投标人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的30日内,在中山市内设立工商登记的常驻售后服务机构,为本项目拟定的所有售后服务人员购买中山社保(如有人员变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确保人员人数不变)。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售后服务人员人数不足(以购买中山社保为依据),视为不按本规定履约服务的行为,采购人将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呈报及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现更正为“▲(4)中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并通过最终验收前,在中山市内设立常驻售后服务机构,为本项目拟定的所有售后服务人员购买社保(如有人员变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确保人员人数不变)。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售后服务人员人数不足(以购买中山社保为依据),视为不按本规定履约服务的行为,采购人将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呈报及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2、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29日下午15:00。(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8日下午15:00。(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7月29日下午15:00”现更正为“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8月8日下午15:00”。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二)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二)为准,本公告(二)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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