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4-1472FS00CL73
3. 项目名称:摄像机和非编工作站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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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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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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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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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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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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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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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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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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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扛式广播级专业存储卡高标清兼容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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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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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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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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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清兼容非编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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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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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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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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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6.3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18日-2014年8月6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817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3.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2.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4.2 投标时间:2014年8月8日 9:00~9:30
4.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8月8日 9:30
4.2 投标及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 招标人名称:佛山珠江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7-8320 5201-60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cailianfs@chinapsp.cn
传真:0757-8320 520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