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4年05月09日在茂名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茂名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项目建设(项目编号:0835-1401A74N1211)公开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第五点“五、供应商资格:”中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一)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除外。(二)各级司法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
更正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原招标公告第六点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5月09日至2014年05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更正为: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5月09日至2014年05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3.原招标文件第194页“附表3:商务评价表”中第7点
“投标人独立完成2007年以来视频监控项目业绩(以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
更正为:
2007年以来视频监控项目业绩(以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8-2281391、2281291 电话:0668-2912653
传真:0668-2990590 传真;-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联系地址:-
邮编:525000邮编:-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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