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电视台采购进口摄录设备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规定,已经行业主管部门驻马店市广播电视局论证,现将《驻马店市电视台拟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11月12日前携书面材料向驻马店市财政局反馈意见,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驻马店市财政局电话:0396-2610822
联系人:刘女士
附件:驻马店市电视台拟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驻马店市财政局
2013年11月6日
附 件
驻马店市电视台拟采购
进口产品清单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拟采购项目名称 | 拟采购项目金额(万元) | 申请原因 | 驻马店市广播电视局意见 |
便携式高P2清摄像机AG-HPX173MC | 60(3万元/台,20台) | 该设备作用于高标清视频的拍摄,高清拍摄标准要符合国家广电总局高清晰度拍摄标准,具备1080/50i标准的拍摄能力,国内无法获取能够达到整体工作要求的同类设备 。 | 鉴于广电设备的特殊性,摄像机采用进口设备,是上级广电部门的行业技术要求,国内设备达不到相关要求。 |
P2半导体存储卡AJ-P2E032X MC | 15.6(0.39万元/个,40个) | ||
读卡器AJ-PCD2MC | 4(0.4万元/个,10个) | ||
合计 | 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