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第四期保障性住房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陀区第四期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已由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普发改投 [2012]10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东港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普陀区城北E-01地块
2.2 设计概算:约502万元
2.3 工期要求:满足施工总体进度安排,与土建工程同步
2.4 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03373.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8283.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090.56平方米。本工程由14幢18层建筑物及相关配套用房组成。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具有国家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建筑类或机电工程专业类壹级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注册证书) ;符合舟建委[2007]221号、舟建委[2008]147文件和普建[2008]84号文件相关规定;经过备案更换的项目经理须满足浙政发[2009]22号文件规定: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其他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3.3 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舟山市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舟建委【2005】169号文件执行;舟山市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浙建监【2006】80号文件执行。
3.4 舟山市外投标单位需持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进舟备案手册,且必须年检合格。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3 年 8 月 20 日至 2013 年 8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 30 时至11 : 00 时,下午14 : 30 时至17 : 30 时,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 号东港商务中心6 号楼4 层 报名受理处)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14 时 45 分,地点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 号东港商务中心6 号楼4 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舟山日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东港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 233 号 地 址:舟山市普陀 区海莲路171号5楼
邮 编: 邮 编: 316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曹宇红
电 话: 电 话: 0580-381774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3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