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受大连商业学校的委托,对其航空实训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CCG20130510
二、招标内容:
实训室设备 1批(包括:金属探测门、手探、X光机安检手提行李、二代身份证鉴别仪、摄像头、电脑、行李条打印机等)(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电脑、激光打印机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如涉及这些产品,则这些投标产品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三期)内的产品,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除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关设备产品供货与安装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4、供应商如是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金属探测门、X光机安检手提行李、二代身份证鉴别仪)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11日-2013年7月2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休息)在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北门5楼)。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金属探测门、X光机安检手提行李、二代身份证鉴别仪)、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8月1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受理处(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8月1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招 标 人:大连商业学校
十、采购代理人: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
联系人:韩海涛 余定芬 电话:0411-82440355
传 真:0411-82440355 电子邮箱:huacaizb001@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北门5楼(联合路与鞍山路交汇处)
公司帐号:13307151601000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