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就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所需校园避雷设备及设施维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304204
2、项目名称: 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校园避雷设备及设施维护项目
3、招标内容:
数量单位 |
承包方式 |
总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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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雷设备及设施维护 |
1项 |
包工包料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工。 |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3年05月03日至2013年0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3年05月15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05月22日14:30(星期三)(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授权(防雷器):投标人若不是该产品制造商,则必须是取得合法授权资格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说明:若产品授权单位、被授权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则被授权单位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2) ★三年免费升级承诺书: 投标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综合防雷管理软件制造商三年免费升级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人
①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由气象部门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该两个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如非深圳注册单位须在深圳市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注册机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在深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⑤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日之后(不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日当日)。(查询网址:http://www.szzfcg.cn)
⑥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⑦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自2010年以来)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无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等情况。
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投标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⑤ 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否则不能报名)。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郑建忠、陶琛
联系电话: 0755-83170027或8294969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