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0724-1300A07N0166
项目名称: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分类: 国内招标 不属于政府采购、国债技改 交通运输
公布日期: 2013-1-23
项目内容:
招标编号:0724-1300A07N0166
项目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日 期:2013年1月23日
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表所列的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及相关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是制造商、制造商代表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投标人名称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的购标登记表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投标权转让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接受。
2) 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品牌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符合“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制造商为投标人。
3) 所投重型泡沫消防车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重型泡沫消防车制造或改装许可证书,须提供相应许可证书复印件。
4) 所投重型泡沫消防车须具有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须提供相应许可证书复印件。
5) 投标人2010年至今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近3年(2010-2012年)与招标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1月23日起至2013年1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内邮购者应将标书款及快递费用人民币10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帐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120905690610808,招标代理机构凭邮购者传真的汇款单(请注明招标编号)用航空快递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当责任。
4.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3年2月19日早上9:30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
电话:86 20 87768198 传真:86 20 87673286
5.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为90日历天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或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保证金的使用将按第二章第19条规定执行。
6.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 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地 址: 广州市机场路282号
电话: 86 20 87768198 电话:(8620)8612 2320
传真: 86 20 87673286 传真:(8620)8612 8646
联系人:黄伟俊、曾洁莹 联系人:张德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