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温县中小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温交易[2012]39号三、(1)招标文件规定:在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近三年来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原件,开具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到开标的前一天。现取消查询“项目经理”此项.
(2)招标文件第25页商用计算机 “获得中国低碳产品奖”改为“获得节能产品认证”
(3)招标文件第22页, 投影机1第4项 :
原“投射比≤0.47,(即投射80英寸画面,镜头至屏幕的距离≤85CM)。”更改为:“投射80英寸画面,镜头至屏幕的距离≤85CM。”
投影机2第9项:“节约后期维护成本,利用VGA线控制投影机,实现虚拟遥控器功能”这一句取消。
(4)招标文件第24页三、项目要求,主要产品原为计算机、数字视频展台、多媒体控制台、液晶投影机、电子白板、音频系统。现更改为:计算机、数字视频展台、多媒体控制台、液晶投影机、电子白板。
(5)招标文件第44页评标标准及办法:
原商务标报价:“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更改为“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5分,最高分为4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
原技术标(48分)更改为技术标(50分)。
原综合标(12分) 更改为综合标(10分)。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1-6185212
代理机构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电话:0391-2933332
温县教育局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