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13317HG291F1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 91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内容: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
用途:监控设备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通道式 X 光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门、金属探测器、摄像机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 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 广东省公安厅颁发或备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提交复印件。
5.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以下安全防范设备货物:摄像机、16路硬盘录像机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的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4月5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已购买GPCGD113317HG291F采购文件的单位可凭购书发票在报名登记后免费领取,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12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
九、开标时间:2012年4月12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91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吴先生,胡小姐
电话:020-6279 1633/1637;E-MAIL:gdgpc@yahoo.com.cn
传真:020-8317 7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邮编:51003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
帐号:采购文件及服务费交费帐号3602000909200179924(切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帐号,以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
传真:020-870835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