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原区监察局
采购项目名称:中原区监察局中原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中原单一来源采购[2012]001号
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根据《2008-2010年河南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河南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中原区的实际情况,由区监察局、区政府办牵头,建设中原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完成网上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的监察主要通过在各办事大厅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将现场视频信号通过网络逐级传送到区、市、省监察局电子监察中心,实现远程监察。因前期工程是由省监察局指定的河南金鹏公司进行的施工,为了与前期建设系统保持兼容和顺利运行,此次工程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形式,设备施工部分由金鹏公司进行项目实施。
本次采购金额控制在347200元。
本公告有效期从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1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原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中原区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371-68630091、68626564
郑州市中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