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河南省义教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资格预审项目的澄清函2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2010年度河南省义教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资格预审项目(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1]873号)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现就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中资格证明文件的:
“*5)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投影机、互动电子白板、电视机、视频展示台提供整机3C认证(要求制造商与生产企业一致)、中国节能认证、中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变更为“*5)已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通过国家3C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15页“六、技术证明文件”中增加:
“*11、参加资格预审的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每包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型号产品。”。
敬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并回执我公司。
回执传真:0371-65950562
回执单位: (盖章)
经办人签字: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