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采购人的要求,现就下列项目的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正调整,具体如下:
1. 项目名称:佛山市综合纪检电子监察平台、事项督办和公共资金电子监察系统
项目编号:FSGP1111358BG
2. 修正调整内容:
序号 |
修正涉及
内容 |
页码及条款号 |
原文件描述 |
修正调整后描述 |
1. |
评分标准 |
P39页“商务部分(权重25%)”第6项评分标准 |
6.1投标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政府采购系统产品证明文件(以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为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6.1投标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投诉系统产品证明文件(以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为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3. 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之处均作相应的修改,其它内容及投标时间均不变。
4.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757-83334791; 传真:0757-83334791
集中采购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特此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