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郭家坝镇文化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ZB[2011]1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郭家坝镇文化中心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郭家坝镇城环中心,建设资金为移民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秭归县郭家坝镇文化中心项目建筑面积为469.67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2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郭家坝集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仅限于设计施工图纸涵盖范围内的土建、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工程等,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
2.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秭归建筑业协会核发的年度备案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是备案证载明的人员,且与备案证上登记的岗位相一致,上述人员的证件必须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并加贴防伪标签的合法有效证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已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之一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4、投标人须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或B证,其证书上的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上岗证,安全员应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具备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亲笔签字表;
8、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
9、施工企业或从业人员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载入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已参与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抽签定标的合理低价法,详细内容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施工单位交易员于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施工单位交易员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帐 号:18070721292000494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投标人交易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及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网(www.zgzb.gov.cn)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秭归县郭家坝镇城环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郭家坝镇 办公地址:秭归县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黄平 联系人:江雪松
联系电话:13872503555 联系电话:0717-2880486 1350724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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