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摄像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受采购单位委托,对电视台摄像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招标文件编号:PXC[2011]---068号
2、招标项目名称:电视台摄像设备
3、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濮阳县财政局二楼采购办
7、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与原件一致供投标使用”字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濮阳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
9、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4日上午9:00——9:30濮阳县财政局会议室。
10、询价开始时间:2011年11月4日上午9:30濮阳县财政局会议室。
12、诚信保证金:供应商在购买询价文件时交纳2000元诚信保证金,未收到诚信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24小时前,书面通知濮阳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评议后未成交的无息退还,成交方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按规定补齐,所有产品验收合格无息退还。
13、采购项目联系人:井彩霞
14、联系电话:0393-3318604
濮阳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