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须 知 | ||||||||||
第一节 前附表 | ||||||||||
工程名称 | 新干县公安局技侦大楼及附属楼室内装修设计工程 | |||||||||
建设地点 | 新干县城南新区 | |||||||||
工程规模 | 新干县公安局技侦大楼及附属楼室内装修设计工程位于新干县城南新区,占地面积:13860.2㎡。其中技侦大楼建筑面积为:11687.8㎡,占地面积:1619.2㎡,框架/九层;附属楼建筑面积:2172.4㎡,占地面积:1086.2㎡,框架/二层。 | |||||||||
投标单位资质 等级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 | 叁仟元 | |||||||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及方式 | 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
设计工期要求 | 自2011年4月至2011年5月完成设计,共计30日历天 | |||||||||
现场踏勘方式 | 自行踏勘 | 地 点 | 新干县城南新区 | |||||||
招标答疑方式 | 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jxxgtbzx@126.com )或无记名传真方式提出疑问(传真号:0796-2604919)。 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3、招标人将于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 | |||||||||
投标文件递交 | 1、受理单位:新干县公安局 2、截止时间: 3、受理地点: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县二建大厦五楼) | |||||||||
开 标 会 | 时 间 | | 地 点 | 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干县二建大厦五楼) | ||||||
资金来源/资金到位情况 | 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基本到位 | 招标文件资料费 | 人民币肆佰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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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新干县公安局技侦大楼及附属楼室内装修设计工程位于新干县城南新区,占地面积:13860.2㎡。其中技侦大楼建筑面积为:11687.8㎡,占地面积:1619.2㎡,框架/九层;附属楼建筑面积:2172.4㎡,占地面积:1086.2㎡,框架/二层。
1、设计招标范围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由设计的中标人完成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经审查合格后出图,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阶段的技术指导及技术协助服务等工作。其中方案设计要求中标人设计出3种设计方案供招标人选择。
本设计工程以设计费投标报价确定中标设计单位,由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投标人的设计费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设计工期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不包括方案审批时间。设计任务书具体详见附件一。
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 新干县规划建设局 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即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主持设计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4)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银行进帐凭证。
3、本工程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
(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3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 15 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 招 标 文 件
(四)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在2011年 4 月 11 日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五)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一)条所述的招标答疑。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七)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 投 标 报 价
(八)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设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报价。合同价格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不因劳务等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
3、本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采用招标人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最高限价进行报价,由于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以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应依法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设计要素价格的变化,设计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并应认真考虑自身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九)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附件二)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设计单位概况;
(5)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一览表;
(6)设计单位近36个月内主要设计业绩表;
(7)投标企业参加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主持设计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十)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
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不能提交现金。
收款单位: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与帐号(选择其中之一开户行与帐号进帐):①中国工商银行新干县支行;帐号:1509213609000029321;②中国银行新干县支行;帐号:746770747548093001;③中国建设银行新干县支行;帐号:36001457010052502161;④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175267701000003378;⑤农行新干营业部;帐号:376101040008981。交纳时间:2011年4 月14 日下午5:00 前应到帐。进帐单应注明“技侦大楼装修设计工程”,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帐则视为投标单位作自动弃权。
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公示期满后 7 日内,由投标人凭银行进帐单复印件自行到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办理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一律以转帐形式返还原单位帐户上(无息)。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前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并在中标人补交清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后,再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均不计息。
(十一)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或无记名传真方式在 2011 年 4 月 10 日下午 5:00 前发送招标人,电子邮箱号:jxxgtbzx@126.com,传真号:0796-2604919。
3、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于2011年 4 月 11 日下午5:00前将答疑结果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招标办备案。
(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八)条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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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侗晡募谌萁隙嗍?,可将投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四)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向社会公布。
六、 开 标
(十六)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人到场,符合开标条件的情况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新干县建设规划建设局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新干县检察院、新干县监察局、新干县招投标市场管委办、新干县发改委、新干县财政局、新干县工商局等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未到达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予密封的;
(2)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无单位法宝代表人印章;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的;
(5)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6)同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出现2个不同的投标总报价;
(7)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
(十七)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1、开标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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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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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2、查验各投标单位有关证书证件、凭证;
(1)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主持设计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
(4)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有关到帐凭证。
以上证书证件、凭证必须提供原件,并现场进行展示审查,缺少任何一项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3、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4、开启投标文件并宣布报价;
5、确定中标排序前三名,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七、 评 标
(十八)评标工作
一、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进行招标,不设置最低限价。设定招标工程控制价(M值)为:人民币 15 万元。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M值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中标人以其报价签合同。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
三、评标程序
评标按以下步骤进行:
评标程序分为资格审查、报价排序。具体如下: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阶段。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资格审查条件:
1、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主持设计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4、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资料费进帐凭证。
以上证件、凭证必须提供原件,并现场进行展示查验,缺少任何一项视为资格查验不合格。
(二)报价排序
?、磐侗瓯坌∮诨虻扔贛值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⑵本次招标不设置最低限价;
?、撬型侗瓯鄞笥谡斜昕刂萍跰值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时应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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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晌窗垂娑ǖ母袷教钚矗谌莶蝗蛘吖丶谌葑旨D:⑽薹ū嫒希斐赏侗晡募抵噬喜幌煊φ斜晡募囊螅蛘叩贾挛薹ǘ酝侗晡募氖抵市阅谌萁衅郎蟮?/p>
?、势渌シ捶?、法规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按串标处理。
?、磐侗耆瞬坏孟嗷ゴㄍ侗?,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串通投标报价:
?、偻侗耆酥湎嗷ピ级ㄌЦ呋蜓沟屯侗瓯?
?、谕侗耆酥湎嗷ピ级?,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③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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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僬斜耆嗽诳昵翱敉侗晡募⒔侗昵榭龈嬷渌侗耆耍蛘咝侗耆顺坊煌侗晡募谋?
?、谡斜耆擞胪侗耆松潭ǎ侗晔毖沟突蛱Ц弑昙郏斜旰笤俑侗耆嘶蛘斜耆硕钔獠钩?
③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芷渌ㄍ侗晷形?/p>
⑶下列行为均属串通围标投标行为:
?、俨渭油侗甑乃型侗耆舜ㄍ侗?
②参加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和招标人串通投标;
③参加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四、定标
1、评标结束后,排序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将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和新干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三个工作日。
2、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技术、工期等非正常理由放弃中标,行业主管部门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按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签订合同的,应当确定其为中标人,依此顺序,依次确定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不同意按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八、 授予合同
(十九)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七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二十)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合同。
2、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 壹万伍仟元整 ,提交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帐,履约保证金待工程设计完成后且达到招标单位的要求后,10天内无息退还。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
(二十一)合同主要内容
设计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和GF-2000—0210)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设计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中标人的设计工期即为中标工期,中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每推延一天支付赔偿费 1000 元。
3、设计款支付:工程设计完成后一年内付清。
第三节 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外埠进赣施工企业若被确定为第一中标排序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到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赣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将取消其中标排序资格,招标人有权确定第二中标排序人中标,依次类推。 | |||
招 标 单 位 | 法定代表人: (章) 年 月 日 | 招 标 监 督 机 构 备 案 | 备案受理人: 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