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4-01
项目名称:2011年度数字电视高清交互机顶盒采购
项目编号:0686-11400285047N
采购人名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592600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010-65920588 传真:010-6591277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付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货物及数量:数字电视高清交互机顶盒,40万台。
项目概况: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接受国内供应商报名,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选取3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本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谈判产品具备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和相关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谈判产品具备的国家广电总局入网认定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谈判产品通过芯片厂商提供的针对内置CableModem物理层指标测试(包括Docsis和EuroDocsis),获取的测试合格报告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谈判产品通过Nagravision公司针对CA系统的硬件测试(包含硬件平台对NASC规范的满足和读卡器对ISO7816规范的满足),获取的测试合格报告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报名资料送达要求:
1.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报名,上述报名资料中的供应商是指制造厂家或者其代理商;
2. 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采用胶装装订、密封完好并在封装处加盖公章,同时在密封袋正面注明项目编号、及“在2011年 4月 12日10: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 报名资料中要求加盖的公章是指供应商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4. 如提交银行资信证明,其原件在谈判应答文件中提供,报名时提供复印件;
5. 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 送达报名资料时除携带报名资料外,应另行提供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递交报名资料时间:
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
资格审查时间: 2011年4月12日10:00
报名资料送达地址:北京国际贸易公司203室
备注:供应商需对全部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应答,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开应答。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