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海安县纪委的委托,对摄录编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摄录编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
二、采购内容:
1 | 非编工作站 | 大洋D3-EDIT-3500A(标配以外,加配2台LG24寸液晶显示器和1个DVD刻录光驱) | 1套 |
2 | 存储阵列 | DFT RS-2012G4-S21(配12+1块1T SATAII企业级硬盘) | 1套 |
3 | 录像机 | SONY DSR-45AP | 1台 |
4 | 便携摄像机 | SONY DSR-PD198P(标配加杰讯三脚架GS-T1500、遥控组件、两块视威电池S8970、充电器S8602F、便携包) | 1套 |
5 | 监视器 | 奥视LMW—201H | 1台 |
6 | 移动编辑工作站 | ThinkPad X201i 3323D81(标配+原装电脑皮包) | 1台 |
7 | 移动硬盘 | 爱国者UH-P755 500G | 1台 |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说明
三、供应商基本条件:(相关原件谈判时备查)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3、主要设备(非编工作站、存储阵列、录像机、便携摄像机、监视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主要产品原厂针对此项目的授权,无相应授权则取消中标资格)。
四、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全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结束后,提交所需单据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系统正常运行3个月后,由采购方支付全部款项的30%;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后结清。
五、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六、报名截止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如决定参与谈判,则在2011年1月10日上午11:00前(周日正常休息),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非常重要)传真或送至我中心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
七、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1月12日上午9:00-9:30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
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1月12日上午9:4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九、谈判主持单位
单位名称: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电话:0513-88897064(传真)
邮政编码:226600
联系人:田友玉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名: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1317
十、采购单位:购单位:海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 陈爱东
代建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周健 88901386
信息发布网站: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http://zfcg.haian.gov.cn/hazfcg/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