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SZCJ2010- X -120-A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之委托,对其采购的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配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监控站房门禁系统 | MAX- MJ01NI-01门禁管理软件1套(基于windows管理平台,中文界面、易操作)/ 门禁控制器(单门控制器,TCP/IP通讯方式)/读卡器(ID非接触式)/门禁专用后备电源(12V/3A)/门锁(单门磁力锁150公斤)/门磁(动作距离35MM,常开型)/8口 交换机(5台)/通讯线缆:RVV2*0.5、RVV2*1.0、RVVP6*0.5/PVC管(DN25) | 18 | 套 | 安装位置:四药、五药、宝化炭黑、紫兴纸业、苏钢集团、安利化工、城东污水厂、福星污水厂、娄江污水厂、高新污水处理(一、二、三、四)厂、维德木业、七子山垃圾填埋场、白硕电脑等 数量说明:除标明数量外,主设备为18套,管线等设备根据现场堪查情况配置数量。 |
2 | 全光源照明设备 | LEVITON-ODC2P 灯光控制设备(光源感应控制,含电源包)/ LED灯(30W,暖白色)/安装立杆(不锈钢材质,H=2m)/PVC管(DN25)/线:BVV3*1.0 | 9 | 套 | 安装位置:四药、五药、紫兴纸业、苏钢集团、安利化工、城东污水厂、福星污水厂、娄江污水厂、高新污水处理二厂 数量说明:除标明数量外,主设备为9套,管线等设备根据现场堪查情况配置数量。 |
3 | 中心端配套设备 | 读卡器(配套)/ID感应薄卡(100张)/ 服务器、操作电脑、服务器及操作电脑的操作系统、SQL Server(采购单位提供) | 1 | 套 | 安装位置:中心机房 |
注:1、本次成交单位需根据采购单位现场情况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安装所需配套辅材等一切费用一并考虑在本次采购报价中,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
2、勘察事项:响应单位需在询价采购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0年11月11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勘察现场登记表,于2010年11月12日上午九点前至采购方勘察现场,勘察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联系人:高艳婷,联系电话:65221670),投标时须将原件随询价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没有勘察现场的响应单位作无效标处理。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质量保证:除本通知书第一项提出的配置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所有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质量及各项技术标准应当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使用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所有产品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免费质保期间所投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
快捷的方式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完成采购单位提出的维修要求。
4、成交单位需承诺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如所投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成交单位应无偿更换该产品。如所投产品3套以上(含3套)出现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采购单位有权整批产品退货,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响应报价表格式(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响应内容:
序号 | 品名 | 所投产品品牌规格型号 | 参数(注明是否有偏离) | 数量/单位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期 | 质保期 |
| | | | | | | |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注明产品免费质保期,并标明免费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和伴随服务。)
5、经购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勘察现场登记表原件。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递交响应询价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2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如分采购单元的注明采购单元序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报价或过时送达响应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2、2010年11月12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成交原则:
不高于政府采购预算,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询价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中包含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配件、人工、机械、存储、产品合格证、运输、安装、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等。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如响应单位成交,应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5、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
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设备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7、验收期限:货到后3天内。
8、付款方式: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在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如下A、B、C单据后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一次付清货款。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9、响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0、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
11、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12、本采购信息将同时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刊登, 成交公告亦是刊登此媒体,敬请各响应单位注意。
七、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姚继波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
苏州创杰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