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CCGP201009-00055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农业博览园 委托,对 长春农业博览园灯光、音响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农业博览园
三、项目名称:长春农业博览园灯光、音响设备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0-06-1254-Z01
计划编号 | 预算总额(元) | 预算内资金(元) | 预算外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2010-06-1254-Z01 | 378500 | 0 | 0 | 378500 |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0 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10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0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0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0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10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草莓区补光灯、电缆等项目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农业博览园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1、材料进场,材料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造价95%。 2、剩余5%的保修金两年后一周内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须为设备生产商或指定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在法律上和财务方面独立,并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为从卖方与买方共同签署《货物验收报告单》之日起 两年, 两年内免费维修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4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88779602
张辉 电话:88779609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农业博览园
项目负责人:金光国
联系电话:13069131570
地 址:长春市净月大街4775号
邮 编:130000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